婚前买房婚后卖了再买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5-01-30 17:14:26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婚前的房子卖掉,这个钱足够足够买新的房子,且登记女方的名下,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字,新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的房子卖掉,卖房的钱不足以买新房,夫妻两人又用夫妻共同的财产添附了一些金额去购买新房,那么这个新房就掺杂了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添置的金额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具体如下: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买的房,婚后卖了重新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婚后卖了重新买,对于这种情况应该并不算得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再婚后是用婚前买房卖的钱来作为购买新房,并且全款购买的话,是属于个人财产的,但是想要全款购买,可是钱不够还需要另外补足,这个时候的钱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补足的话,那么补足的部分算得上是夫妻共同的财产。除此之外如果在婚后重新买的这套房是贷款购买的,那么之后就需要共同还贷,这个贷款包括之后的增值部分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关于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和是个人财产,是需要根据婚前以及婚后还有财产的来源来进行判定的,如果是拿个人的财产来购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话,就算得上是个人的财产,即使是在婚后买的也算的上是个人财产,不能够算作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婚后与婚后生活当中的财产来买的房子,不管是登记在男方还是女方的名下这一套房子,都算得上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分割。

在分辨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需要明白的是即使双方共同拥有这套财产,也并不代表着在办理离婚的时候房子的分割就一定是平分的,这个时候在分割房子的时候也是需要看出资比例,结婚时间还有男女双方对于这个家庭所做出的贡献来判断出这个房子最终的分配比例。对于个人来说,想要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的话,最好在买到房子的时候就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的时候就提前做一个公证,这样如果因为婚姻的问题要离婚的话,也可以按照协议的比例来分割,这样也是能够很好的规避一些风险。

最后婚姻法当中对于财产的分割是比较公平公正的。

婚前房子婚后卖掉重新买房

法律分析:一、婚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

二、婚后购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第一种情形下,房产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在第二种情形下,房产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为对于不动产利归的基本原则是公示公信原则,即不动产的利以登记为准。如果上述房屋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应当按照登记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卖了再买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再买的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卖掉再买,还算婚前财产么?

首先要区分婚前所购房屋的财产性质,如果该房屋是婚前由甲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甲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甲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甲方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卖掉,卖掉房屋所得的钱财依然属于甲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甲方在婚后再用这笔钱购买房屋,即婚后房产是由甲方一人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并且婚后所购买的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该婚后购得的房屋依然属于甲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屋是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的,并且登记在甲乙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婚后购得的房屋属于甲乙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 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1993 年 11 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所以甲方需要有力证据证明该婚后所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建议在购买房屋时甲乙夫妻双方签订一份协议,证明该房屋是甲方个人出资的,属于甲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办理公证和房产证时登记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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