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5-02-12 11:24:45

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公积金因为购房并且使用房贷而要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若是购房,但是没有使用房贷,一次性付清的情况,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若是因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只能提取一次。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用户要自建房,或者是要翻建,大修自住房;
2、用户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也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生活;
3、用户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或者是提前离休的;
4、用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买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用户要出境定居,和现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6、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已经死亡,继承人或者是赠与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公积金1年提取次数,一般可以分不同的提取情况来确定:
1、购房提取一般是每个月一次,但这种情况是指提取公积金还房贷的情况,公积金自动扣款,自动打入第三方账户;
2、租房提取根据租房合同的租金进行提取,一般一个季度打款一次,一年提取一次。此政策各地差距很多,和各地的公积金余额相关;
3、自建房、修缮、装修提取同样各地不一样,有的支持1年提取1次,次年不许以同样理由提取,有的是半年提取1次,两年内不得超过2次。具体提取次数限制要以所在城市的公积金政策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一、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1、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是:

(1)还房贷提取公积金,每月可提取1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年最多提取12次;

(2)购房一次性付款提取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4次。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公积金按月对冲剩余部分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按月对冲剩余部分可以提取。用户办理了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并不会影响用户提取公积金。只要满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那么用户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只不过余额提取完以后,用户需要自己将钱存入房贷银行卡中进行还款。

用户办理了公积金对冲业务,本身就需要用到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这时候没有特殊情况是不建议用户提取公积金的。

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对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的次数没有限制,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就不需要自己到柜台提取了;租住其他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

一、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扩展资料: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公积金在缴存之后可以用于贷款买房,也可以将公积金提取出来是用,那么杭州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呢?
1、还房贷提取公积金,每月可提取1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年最多提取12次。
2、购房一次性付款提取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4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年可提取1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一、住房类:
(一)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2、租赁其他住房的,自2016年4月1日起,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1000元/月,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
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5、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购买自住房提取:
1、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3、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截止签订建、修合同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3、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1、截止电梯检验报告上的制造日期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该户实际支付加装电梯总承包单位的款项,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3、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二、非住房类:
1、离休、退休(退职):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6、出国、出境定居: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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