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分的房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5-02-14 08:15:11

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你要是搞清楚什么是小产权房就好什么都明白了。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

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不管是哪一类拆迁安置房,都不会是小产权房。

扩展资料:

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的一种,房屋产权属一般来说属于大产权,此类住房只在土地使用权上根大产权的有所不同,一般还是集体土地,没有分户的个人土地证,满5年后自己可以补齐土地税,换成大产权的土地使用证,

然后就是正规大产权商品房可以上市交易了;以上说的需除开当地乡镇自拆自建住房外,乡镇一般自拆自建的会是小产权,房屋和土地都没有个人产权;

看房子是否是大产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你的房子能不能做银行贷款,小产权只能一次性付款,签订的是跟乡镇地方的买卖合同,大产权能贷款,签订的是政府的正规购房合同并联机备案的。

参考资料:拆迁安置房_百度百科

拆迁安置房是否有产权

拆迁 安置房 有产权。 拆迁安置房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房屋性质也有很大区别,一般来说安置房都是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这类房屋是有产权的,但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上市交易。还有一些地方的安置房是政府直接购买的正规 商品房 来安置,这类安置房其实就是商品房,当然是有产权的。还有一类安置房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这类房屋其实就是 小产权房 ,一般只有集体产权证或者小产权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拆迁之后分到房子的产权是谁的

原则是,拆迁前的房子产权是谁的,拆迁后的安置房产权还属于原房主,除非原房主同意将新的安置房的房产证添加其他人作为共同所有人。

一般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l)有国家所有住宅;

(2)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有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

扩展资料:

其中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房屋他项权证》或者《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1.有关《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2.那《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房

拆迁房是小产权还是大产权

法律主观:

回迁房经过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可以 办理房产证 ,属于大产权房。小产权房一般指的是没有经过土地规划部门批准的 农村集体土地 上建的房屋。大产权与小产权不属于法律概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 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根据《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拆迁安置房产权属于谁

法律主观:

1、依法拆迁取得的安置房具有产权,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具有完全产权。 2、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满5年后补交 土地出让金 可进行合法销售;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签署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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