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公积金与**及还贷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6-27 08:15:29

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有什么区别?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有什么区别?
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提取情形、提取额度、提取频率次数以及办理要求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1】 提取情形:
1购房提取:是指在购买期房、现房或者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贷款时,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2还贷提取:是指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期房、现房或者二手房时直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提取额度:
1购房提取:购房提取时的额度不得超过总购房款;
2还贷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还款总额,同时每次提取时因保留一定的余额在账户内,各地具体保留余额规则不同。
【3】 提取频率
1购房提取:一般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频率按各地区规则不同,一般是按季度提取;
2还贷提取:职工在未还清住房贷款的情形下,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十二个月;也可以按月提取冲还住房贷款。
【4】 办理条件及要求
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提取和偿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条件是不一样的,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还是需要先了解当地的要求再进行提取。
总的来说,关于公积金购房提取、冲还贷款以及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规则是非常明细的,但无论怎么使用,公积金的使用情形主要还是适用于职工住房方面。具体来看,可以申请提取的情形包括:【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 出境定居的;【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7】 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8】低保困难家庭提取使用。

公积金怎么还房贷

用公积金还房贷怎么办理

1、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2、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3、变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卜返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公积金还贷款的方式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姿弊基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迹谨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同时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公积金余额可以还商贷吗?

同时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公积金余额可以还商贷。但是必须先还公积金部分,公积金贷款部分全部还清才可以还商贷。但是,如果购房者不是用公积金余额提前还款,而是用自有资金,那么可以选择先还利率较高的商贷部分。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逐月提取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无停、缓缴情况。申请逐月提取还款时,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两个月以上,且信用良好,申请时该笔贷款时没有逾期的纪录。
逐月提取还款的主借款人含其他委托人在办理提取还贷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的应留足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
如果购房时间还未满一年,可以办理每月直接从公积金账户扣款还贷,如果购房已过一年时间的,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则可以提取还贷自己以及配偶所购的房子。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房贷可以公积金和工资一起还吗

可以用两个人的公积金共同还房贷,根据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进行申请,然后提取公积金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

公积金买房贷款怎么计算

公积金是一种优惠的购房方式,在买房的时候,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那么公积金买房贷款怎么计算呢?
1、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如果使用配偶额度的,则:{(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3、账户余额: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最高限额: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不同城市最高限额不同,具体以当地城市为准)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不同城市最高限额不同,具体以当地城市为准)

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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