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一商品房,其土地用途是商住,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问产权与土地证年限是多少?如取得产权转让税费哪些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03 11:25:01

房屋性质是商品房,规划用途是住宅。这样的房子属于住宅房还是商品房??急!!

房屋性质是商品房,规划用途是住宅,这样的房子属于商品房中的住宅,就是普通在售楼部购买的住宅房。商品房是个大概念,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扩展资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

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住宅房产权年限

房子对中国人来说意义非凡,首先房子可以供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居住使用,予人安乐生活。其次房子还具备理财功能,对家庭财产起到保值和投资功能,最后房子是一个消耗品,房屋产权也是有使用年限的。今天就着重来关注一下,商品住宅房产权年限是多少?年限到了要怎么办?

一、商品住宅房产权年限是多少

商品住宅房的使用年限是和商品房的使用性质密切相关的,所以根据它的使用途径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普通住宅用房,这是一种供普通家庭和个人生活使用的房屋,它的产权年限一般是70年。第二种是商业用房,这是一种用于办公、旅游、工厂、商业和经营活动性质的房屋,它的产权一般是40年。第三种是商住两用房,这种性质的房屋一般为城市综合体的楼盘,是可以商用也可以用来安居的综合性住房,它的产权一般是50年。

二、商品住宅房产权年限到了怎么办

1、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

我们说的商品住宅房产权年限通常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到期,房子所有权本身是没有期限的,只要房子还能使用就能一直住下去。所以,商品住宅房产权到期以后,只要房子本身还能够使用,那只要补交土地税就可以继续使用了。

2、土地是国家财产,房子是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镇建设用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企业和个人没有拥有权,但是可以自己有偿的使用,也可以交易自己的使用权限。从取得使用权之日算起,住宅用地可以使用70年,商业用地可以使用40年,综合用地可以使用50年。而房屋产权则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国家,房屋产权拥有人只要有合法合规的权证,而房子本身也还在的情况下就能够一直拥有它。

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的寿命也到期了怎么办

如果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了,房屋本身的寿命也到了,房子成了危房或者倒塌了怎么办?首先,土地是国有的,所以土地的性质肯定不会变。其次,看国家有没有对该土地作规划用途。所以这个时候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对该土地没有规划其它用途,业主可以继续申请土地使用权,在原地重新盖房,但是盖房子的钱还是要自己掏。第二种是原住宅基地国家已有其它规划用途,那业主只能掏钱去别的地方重新买房了。

文章小结:综上所述,商品住宅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和40年之分,如果房屋还能使用的情况下,土地使用年限到了,那么只要补交土地税就可以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房屋也倒了不存在了,那业主只能重新掏钱了。当然在一般情况下,中国的房子在使用年限快到的时候都有拆迁,按照相关的协议处理就可以了。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可是商品房用途一栏是“商住”?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可是商品房用途一栏是“商住”,可能是开发商呈报审批地块建筑为商住两用性质了。

商住楼的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综合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50年。

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到期自动续期。而“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不能自动续期。

所以相对于普通住宅,商住两用房的隐性成本其实很高。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赔偿,为住宅的三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商住楼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商品住房是多少年产权

法律分析:商品房的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根据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为三种性质:一种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70年;另一种是商业用房,这类商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经营活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40年。此外还有一种是商住两用性质的房屋,多为城市综合体类楼盘,其产权年限为50年。简单来说也就是住宅产权是70年,商住两用房是50年,纯商业房是4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商品住房是多少年产权

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
根据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为三种性质:一种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70年;另一种是商业用房,这类商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经营活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40年;此外还有一种是商住两用性质的房屋,多为城市综合体类楼盘,其产权年限为50年。简单来说也就是住宅产权是70年,商住房是50年,纯商业房是40年。但是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具体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当天算起的。
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1、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最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3、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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