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遭到了强拆我应该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03 17:15:32

被强拆了应该怎么办

一、房子被强拆了应该怎么办
1、房子被强拆了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房子被被强拆的话,可以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厂房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并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强拆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如视频或者照片等。

我家的房子被别人拆了我该怎么办

个人房屋被别人非法强拆的应该及时报警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不管本人的房屋是被哪个单位拆除的,在公民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以后都应该立案调查,但要注意,如果是违章建筑,政府部门是有权利依法强拆的。

一、个人房子被别人强拆怎么办?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二、强拆违法建筑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征地时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个人房子被别人强拆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针对个人房屋被别人强拆的这种情况,要看这里的别人具体是哪个单位,类似于被政府部门强拆,如果是违法强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征地主管部门投诉。

我家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首先保持冷静,从容应对,尽量将强拆的过程都清晰的拍摄下来,用作之后维权的证据。其次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最好选择这方面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胜诉的机率会高很多。最后搜集更多文字性的材料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不在家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如果我们的证据可以证明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就需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回复原状或争取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农村房子被村干部强拆怎么办

农村房子被村干部强拆有下面两种情况:
1、如果属于合法建房,那这严重侵害了你家的合法权益,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属于违建,那要看是否获得了强拆授权。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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