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时离婚协议上房子是留给我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未公证过。现在已经离婚2年,可重新处理房子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7-22 17:15:05

父母已经离婚 离婚协议书得房产所属是母女 现在房产证得名字是我母亲得 那我想要回怎么办呢?

您父母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房产属于您和您母亲,房产现在已经在您母亲名下,你可以先和您母亲协商,将房产登记为您和母亲共有,如果您母亲不同意,建议您尽快起诉您母亲,要求您母亲履行离婚协议,变更房产登记。
因为您父母签订的离婚协议,类似于一个合同,虽然您不是离婚协议的当事人,但是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您,您属于受益第三人,您父母与您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赠与法律关系,您可以根据协议主张该利益的实现,而现在您父母已经离婚了,所以您可以要求您母亲在房产证上增加您的名字。
但是需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行为完成前可以撤销赠予,即钱款没有交付,房产没有过户前赠与人可以反悔。虽然现在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协议中任意撤销权,即以房屋没有过户为由而而撤销赠与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也要是否存在注意法定撤销权的情形。即严重侵害您父母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您父母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您约定的义务。
【相关法律依据】:
1、《民法典》施行前,此类案件以最高院民一庭吴晓芳法官为代表的主流裁判观点认为:
(1)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一个整体,是“一揽子”解决方案,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侵占财产之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因此,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亦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2)如果当事人达成的赠与协议经过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制作成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一旦生效,即赋予了和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效力,其效力应该等同于或高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必须履行。
2、《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__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我父母离婚了,协议上写房子赠与我,可现在房产证上依然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想改成我的名字,怎么办?

父母离婚协议上面房子赠与给你,可现在房产证上面还是你父亲的名字,你想改成你的名字怎么办?这个也必须要房产证上的本人也就是你父亲和你一起到房产局不让过户手续,你可以到公证处去办公证,当然也必须要所有相关人员在场,经过公证处公证那么房产直接过户到那名字下面。其实反正协议上面有这个协议的话那么应该来说就具备法律效力,你直接拿协议找你父亲把这个事办好就行了。

父母09年协议离婚,第三财产分割条注明:房子赠送给我,但是没过户,现在房子是我吗?这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物权法》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

父母离异,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房子归孩子所有,这房子是否真的归孩子了?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离异后签订的协议书内容,属于把父母原有的房子赠送给孩子。按照法律规定,赠送的东西在完成交付之前,是可以进行反悔的。比方说房子是父母各占一半,那么在过户给孩子之前,只要其中一方后悔,协议书的内容就不做数。只有真正完成过户手续,房子才是归孩子所有。

1、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人在离婚之后,对相关事情进行的一个约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协议书内容规范,有双方的签字就生效。换句话来说,在没有意外出现的情况下,等到孩子满足过户条件,办理完了相关手续,这套房子就会归孩子所有。虽然协议书生效,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中间有一个过程它是允许“意外”发生的。

2、生效的真正操作

从名义上来说,是父母把东西交给孩子,可是从法律上来说,还是赠与的关系。在《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赠与的过程需要完成交付之后,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生效,双方签字并不意味着具有法律效力。从整件事情看,想要达成双方在协议书上的内容,必须等房子过户给孩子,在这之前一切都是未知的。父亲或者母亲,作为房产的本来拥有者,可以在过户之前进行撤销赠予,法律允许这种情况出现。

3、建议立马办手续

虽然我国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区分,但是纯利益的赠予,是没有年龄限制的。换句话来说,只要房产是父母双方共有,无论有没有离婚都可以直接带上相关证件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两个人已经决定好离婚,并且把房产送给孩子,可以直接去办理手续,避免其中一方临时反悔。

关于父母离异时房屋赠予,多年后过户,现过户时的若干问题.

1、【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协议,是不是相当于一份赠予合同 ,并且相当于公证过的?】:不是。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是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与离婚判决书有同等效力,比公证书的效力大得多,不是一个性质。公证书只起到公机关证明的作用,但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2、【因为父亲半年前再婚,此过户行为与现任妻子有关系吗?去房产局办理过户,走流程一定需要她出面同意吗?】: (1)过户与现任妻子无关。因为在他们再婚前这房子已经人民法院确定归前妻所有了。 (2)不需要现任妻子同意,你父亲和你母、得到房产的子女,一起持法院的调解书到房管局去就行了。 3、【如果过户未完成,父亲不幸过世,之前法院出示的协议书还有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