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地产新政细则包括哪些
2018年6月25号,长沙政府出台了楼市调控新政策,号称为史上最严长沙楼市调控新政,简称925细则,该细则是对之前的调控政策进行补发、升级,可以说把所有的漏洞都一一补上了,避免了各种形式的炒房行为,那么长沙房地产新政细则包括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长沙房地产新政细则包括哪些 1、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方面,主要是针对购房者户口、稳定就业、社保、个税、户籍等方面的补充说明;2、项目销售管理方面,限制了参加楼盘摇号人数、优先摇号群体、认筹金、银行储蓄资金额度等;3、其他方面,主要是已网签选房未过户等问题处理。 二、长发购房资格有哪些 1、本地购房者 已婚家庭限购区域内无住房可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规定具体细则有哪些
1。婚前房产,要看住房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登记人是否两人姓名。是的话,住房属于婚前共有,没有约定份额前提,一家一半。如果登记人是一方姓名,那么,住房产权属于登记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他一人所有,和另一方无关!但是另一方有出资凭证,那么他对住房登记人就拥有债权,可以主张! 婚后,不管两人谁来还贷,所用钱款,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该住房增值部分的权益,也是一家一半。 2.婚后购买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的姓名,。该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家一半。 以上为新婚姻法具体解释。了解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把产权牢抓在自己手中
自古以来,中国普遍有一种传统心理,有了自己的房子就是有了家,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小窝,哪怕再小也能踏实,就有了家里那种温馨的感觉,工作和生活才能更踏实。随着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我们对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当我们有了自己的家,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花样百出,就像: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的对象,房产税的范围是什么?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房产税征收标准和征收对象?哪些情况下住房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怎么计算?这些问题同时困扰这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今天,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第六条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
七、经财政部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其他地区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房屋简陋,县人民政府要求缓征的,可由县税务局上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暂缓征收房产税。
第八条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房产所在地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经县(市)税务局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
第九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市、县税务局规定。
第十条纳税人应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现有房产的座落、结构、幢数或间数、面积、原值或租金等情况据实向房主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后,纳税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的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变更、建成、购进、转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营业之日起二十天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一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屋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感,是我们财富的象征,让我们有着某些尊严,地域归属感,也是我们的固定资产。小编说了这么多,希望你能了解到房产税收的对象和税收的金额。及时缴纳房屋税,避免房屋税对生活带来的不方便。了解最新政策和房产税收条例,能让你在买房时心里有底,在买房时对手续和程序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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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如果有买房打算的话,大家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制度,要根据情况来进行房屋的买卖,同时要了解一下房屋的质量和产权,保证自己的个人权益,那么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一、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部门规章:《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房地产用地管理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紧急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公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二、房产证没到手原因
1、购房初期,还未办理相关手续
购买房屋也是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手续办理的,像这种情况其实就是开发商现在还没有去到房管局备案,这种情况基本上也就是办理房产证时间的问题了。房屋买卖的双方就可以直接去到开发商那里来办理合同的转让,接下来的事情就跟购买新房一样,到房管局去备案就写买方的名字就可以了,银行的按揭也是买方他们去办理即可。
2、还贷期间,没有交房
如果房屋还在还贷期间,还没有交房,可以让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卖方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3、房屋本身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
有的房屋由于其本身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者在入住后也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建议购房者们不要购买这类房屋,由于没有产权证那么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那么签署的协议合同也是无效的。
三、买房注意事项
1、风险大。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归属的证明,房产证没有到手,始终不能证明该房屋是属于自己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交易时风险比较大,买方和卖方都应谨慎。
2、明确违约责任。如果买卖双方确实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办理房产证书,双方应对该房产进行详细了解,明确房产证何时能拿到,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同时也要有心理准备。
3、尽量降低风险。房产交易涉及到的资金数额比较大,对买方来讲,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
以上就是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对于房屋的买卖,大家还是要了解相关的制度和具体手续的办理方式,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房屋,要了解一下房屋产权的问题,如果对此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