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有什么利弊?
个人公积金贷款优势:
1、个人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息大大的小于当期商业服务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楼盘范围广,二手房对楼龄限定较少;能够不会受到房地产商银行帐号的限定,让贷款人随意选择还贷金融机构;
3、贷款后如提前还贷,能够挑选一部分或所有,不需要预定;一部分还贷后能够挑选减少还贷期限、最低还款额不会改变,还贷期限不会改变、最低还款额降低,增加还贷期限、最低还款额提升等贷款还款方式;还能够挑选用住房公积金逐月还款与在一次结清时要住房公积金冲贷。
个人公积金贷款缺陷:
1、需依照全国各地现行政策交满一定限期的个人公积金才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
2、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有限定。
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
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本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区间选定,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单位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的,可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一、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
2016年11月15起,深圳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以下简称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2、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深圳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此前有过调整:
1、015年4月7日始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为30%;
2、去年9月1日起,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如何贷款以及贷款的要求都由政策决定,新的贷款政策规定了贷款的首付比例进行了下调,即购买首套住房最低30%,而再次进行购房首付款比例则不低于70%。大家一定要抓紧优惠政策,综合考虑各种情况,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很多朋友都打算买房子,想着用公积金来贷款,却不知道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本地宝小别特此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以购买商品房、保障房和安居房等房屋贷款,并分为纯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而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都是一致的,满足以下六个条件即可: 1.公积金缴足6个月以上、账户正常、有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 是大家常用的一种贷款方式,可以很好的解决 购房 资金的问题,尤其在 深圳 这种大城市用的比较多,那么深圳 公积金贷款条件 有哪些呢深圳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本人为公积金 贷款申请 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 公积金 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