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买房,可以取用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2017年7月1日起,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可通过异地转移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公积金异地接续的办事流程:
1、单位经办人对职工个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进行核实;
2、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向所在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提出申请;
3、递交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5、办理公积金转移。
扩展资料:
多人办理的:
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积金(异地使用)
百度百科--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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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由于大多数二三线城市的收入都是比较低的,所以许多年轻人都选择去外地工作了,等到自己的手头比较宽裕之后再回到本地买房。不过,如果你在外地缴纳了公积金再回到自己家中购买房子的话,就等于是异地购房了。那么,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吗?提取公积金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摸索答案吧!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吗?
可以。根据住房部发布的新规:住房公积金是允许在异地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的。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前的沟通都是比较少的,所以导致你在异地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时会非常麻烦。所以,建议大家的公积金还是在缴纳地提取比较好。一般你只需要携带离职证明、身份证、公积金申请表、储蓄卡去办理就可以了。
二、提取公积金要注意什么?
1.当你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一定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复印件。而翻建房、自建房一般都是具有产权的住宅。但是如果你在使用公积金购买这些房子的话,一定要把材料提交给权威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判定证明。接着只需要提供施工单位和房子产权人提供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原《房子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2.当你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一定要提供退休证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退休证,同时还要提供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的印鉴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这样你的公积金提取过程才会更顺利哦。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提取吗以及提取公积金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如需探索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内容,就可以继续锁定我们的网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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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买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纳城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在异地提取公积金,比如一次性购房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或者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贷款.具体提取材料,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包括:
1)、贷款买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买房。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办理购房提取时,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有的城市则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职工不仅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还可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公租房房租,也可以支付市场租赁的房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提取吗
在异地买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规定是:异地购房采用全款方式的,可以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