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别人如何办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03 17:15:04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

法律分析
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房子赠与别人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赠与需要的手续有:签订赠与合同;带齐相关资料签署确认书;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缴纳相关费用,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每宗80元;进行赠与公证与房产公证,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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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房产的赠与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签订赠与合同;

2、到公证机构办理赠与公证;

3、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4、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5、受理后进行审核;

6、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赠与怎样办理

法律分析:房屋赠与办理流程如下:1、签订房屋赠与合同;2、受赠人接受赠与,签署接受赠与确认书;3、评估赠与的房屋的价值;4、办理赠与房屋公证手续;5、缴纳相关税费;6、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屋赠与如何办理

办理房屋赠与的流程具体如下: 1、签订赠与合同; 2、受赠人签署接受赠与确认书; 3、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4、缴纳税费; 5、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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