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产权比例怎么分!!!
产权证有双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如因离婚分割产权比例,可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会判决,要考虑的因素:
1、夫妻双方间有无书面约定,有约定按约定的执行。
2、婚前购买,按双方实际出资比例确定。
3、婚后购买,原则上双方各占一半,但分割时要考虑有无需要照顾一方的情形,如一方抚养子女或一方有过错等。
扩展资料:
办房产证约定份额的手续:
1、刚签了购房合同,如果合同还没有备案,可以找开发商协商,之前签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新合同,这样可以减少一个名字;但是如果合同已经备案了,那么不可以减少名字;
2、办理房产证的名字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不可以只办理一个人的名字。至于各自所占的份额房产证上不会显示,可以私下做公证;
3、如果已经公证了房产各自所占份额的话,那么这算婚前财产,各自所占份额根据之前约定来;
4、如果离婚的话,按照各自所占份额来分配。
房产证产权共有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1、房屋产权证上的占有比例可以更改的。2、如果是属于多人拥有同一套房产的,或房产产权发生转移的,获得转移部分所有权人是需要缴纳转移部分的相应契税的。3、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一、房产证产权共有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房产登记部门会按照你们的共有权约定协议,在上面注明你们的产权比例。
共同共有是由双方(或多方)共同拥有该房产,不确定具体数额和比例。
按份共有则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改房产产权归属和权益,例如占有50%、70%等。
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物权编有规定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二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1、可以,需要提供夫妻双方关于房产份额的约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共同申请。
2、《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首先就是房产证上产权的共有比例,它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的。也就是说,等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房产登记部门之后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房产证上注明房产共有权的比例,当然,我国的《民法典》对此也有规定。
房产证上可以写占的比例吗?
法律分析:房产证上面可以标注产权比例,共有产权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自行约定产权比例共同共有,并在产权证上面对约定的产权比例进行标注。房产证名字前后有区别:排在前面的是持主产权证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孩子名字,产权比例怎样分配好?
房产证上如果没有写明各自的比例,那就是共同共有,按照共同共有的法律规定来。房产证上两个人名字,在办理产证时产权占有比例可以划分 一人占1%份额、另一人99%份额吗?紧急!
可以的,两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自所占的份额比例极端到一人占1%份额、另一人99%份额也是可以的。
在办理房产证或是签署购房合同时,房产共有人可以划分各自所占权益比例份额各是多少,没有特殊标示权益份额是多少,默认为份额均等共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扩展资料:
办房产证约定份额的手续:
1、刚签了购房合同,如果合同还没有备案,可以找开发商协商,之前签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新合同,这样可以减少一个名字;但是如果合同已经备案了,那么不可以减少名字;
2、办理房产证的名字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来,不可以只办理一个人的名字。至于各自所占的份额房产证上不会显示,可以私下做公证;
3、如果已经公证了房产各自所占份额的话,那么这算婚前财产,各自所占份额根据之前约定来;
4、如果离婚的话,按照各自所占份额来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