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公积金贷款有年龄限制。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如下:
1、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人65岁,女人60岁;
2、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
3、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
4、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30年。办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是什么
1、拥有自己专门的公积金账户;
2、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必须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
3、一定要将没有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还清;
4、不能有征信污点;
5、贷款人的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小于70岁;
6、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签订。
大连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
1、这样的年龄还可以申请到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申请到公积金贷款。 2、能申请到几年还是有金额限制。 大连公积金贷款的期限规定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30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职工为60周岁,女职工为55周岁),二手房房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40年。 也就是说你妈妈的贷款期限是两年。 贷款额度的公式是:纯公积金贷款额=(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A+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A暂定为0.35 比方说你妈妈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0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 则贷款额度是:(100公积金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法律分析:1、公积金贷款有年龄限制,公积金贷款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
2、具体贷款年龄虽然没有限制,但是最大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单从年龄方面考虑,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龄为女性60周岁,男性65周岁,超过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3、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积金贷款最长30年限,并不是说在60岁贷款的时候要还款到90岁,而是用贷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加5然后减去贷款时的年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公积金贷款到多大年龄
公积金贷款到的年龄,要求男性实际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之和小于等于65周岁;女性实际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之和小于等于60周岁,具体如下:
1、公积金贷款有年龄限制,公积金贷款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
2、具体贷款年龄没有限制,但是最大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单从年龄方面考虑,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龄为女性60周岁,男性65周岁,超过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3、按照公积金贷款最长30年限,并不是说在60岁贷款的时候要还款到90岁,而是用贷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加5然后减去贷款时的年龄。
公积金贷款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交易发票原件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和年龄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
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一、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
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
(1)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
(5)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6)工资发放表。
(7)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
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
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
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
3、初审合格,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晒,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公)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公)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6、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定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帐户。
7、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
8、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9、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但保,收回相关证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