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属于小产权房吗
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综上,要看你集资房的土地性质,已经是否有按规划功能开发或者使单位集资建房属于小产权房吗?
是的,集资房是单位通过内部员工集资加上单位出资一部分资金共同购买或修建住宅,然后个人购买为个人产权。 一般情况下,这种房子的土地使用是通过规划拨地给单位的,所以土地性质一般为划拨地。它跟小产权是不一样的,小产权是没有个人产权的。集资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
法律分析: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集资房和小产权房有哪些区别
法律分析:在建造主体、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取得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集资房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这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各方筹措本金进行房屋建设,直接分配而不通过市场购买的一种房屋,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并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的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集资房和小产权房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集资房是指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所建造的房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