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怎么办理?
房产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慧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前携伏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隐烂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如今农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很多人都盖起了新房,但是在农村盖房也不是想盖就盖的,要取得房产证才能盖。那么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有哪些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1.自建房者首先向村委会提出办理房产证申请;2.村委会同意后并签字盖章;3.向当地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会派专人实地勘察,勘察合格并同意建房;5.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并经得乡建办签字;6.把申请表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领取房屋产权证。 二、 在农村建房该注意什么 1. 建房不能建在非宅基地上 很多人在农村建房都是把原来的老房子拆掉重建,因为在别的地方建房属于违建,比如在耕地上或是其他用地上,在这些地农村自建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1.农村自建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1.首先,如果要建自建房,必须要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同意,所以首先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自建房用地使用权,个人身份证明等等。这里一定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填写的申请书还是提供的材料都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否则,如果被相关人员审查,将被拒绝。
2.相关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可以建设自建房。
3.房子建好后,相关部门会派人到自建房所在地测量数据,绘制房屋平面图。如果符合城乡规划,他们就同意发房产证。
二。建设农村自建房应注意的问题
1.一定不能私自自建房屋,一定要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否则如果自己建房,最后却不符合规划,就可能面临被拆迁的风险。
2.其次,自建房在建造过程中,因为会产生各种噪音,所以最好选择在白天建造房屋,休息日最好不要建造。否则,如果影响到邻居,可能会被对方投诉,影响邻居之间的和谐关系。
3.在施工之前,我们需要设计好房子的具体面积和各个部位,比如卫生间要安装在哪里,要安装几个卧室等等。有了这些准备,施工会变得更加方便。
已经建好的自建房怎么办理房产证
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即可。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房屋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以上内容参考: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登记办法
农村房子如何办理房产证?房子已经建好好几年了!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扩展资料:
在办理使用证之前,需要先办理土地使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参考资料:农村宅基地-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