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如何抵押借钱? 别人借钱用房产证抵押如果不还钱怎么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1-30 08:15:31

借钱已经把房子抵押给我了,不还钱怎么办

法律分析:欠款逾期解决分以下几种情况:

房产证是作为抵押来担保还款的,最好在借款合同上注明借款数额、还款日期、利息、房产抵押以及预期不能还款的处理方法等。

然后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要不然抵押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第三人可以凭善意取得来获得房子,相当于没有抵押)。

如果到期他不还款,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注意两年的诉讼时效),如果他还不还,就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他的房屋,将房子拍卖了。还要注意房产的价值是否大于借的款项,以及房产上是否还有其他的抵押或质押之类的权利瑕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别人拿我的房子去银行抵押贷款,现在无力偿还怎么办?

别人借款用你的房子抵押,这种情况叫抵贷不一。无力偿还的话,借款人承担直接还款责任。而自己相当于成为了对方的贷款担保人。抵贷不一是上借款人的征信。不上抵押人的征信。抵押人出资产来给这笔借款作担保。从银行角度来说,是他贷款用钱。你来做担保人。但是极个别的地区会显示担保人的征信。
如果你用你的房子来帮助别人贷款,还款期过后你就不能还款了,你需要根据当时的按揭类型。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然后银行可以直接起诉你和你的亲戚同时还债,不能还债,然后直接拍卖房屋来还债。如果只有一般的担保,那么银行就需要起诉你的亲戚来还债。钱,执行判决后发现你的亲戚没有任何资产来偿还这笔钱,银行可以起诉你拍卖你的房子来偿还债务。个人不动产明确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房屋抵押贷款的使用必须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也就是说,贷款是以你的名义进行的,如果你不付款,收银员只会找到你.因为贷款是以你的名义进行的,所以我不在乎你如何使用借来的钱,那样会很麻烦,如果对方不承认用你的房子贷款,你就不能这样做,除非他有你的信用卡,就像一个房东。房屋管理局和银行不关心谁付钱买房子,除非他们相信房产证上的信息。
如果对方无力偿还,本人也无力偿还贷款的话,房屋可以抵押二级抵押,房屋将被抵押二级抵押偿还。二级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1.现房必须具备二级抵押;2、按揭登记已经完成,银行办理的是房屋抵押权人。3、房产证由客户自己出具;4、二手房抵押贷款余额可低于房屋抵押贷款余额的70%。5、借款人完全有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信用良好;6、房地产市场应具备发展优质商品房的巨大潜力虽然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可以有效地增加贷款规模,但应注意的是,二手房抵押贷款中必须有一定的贷款空间。

关于别人拿我房产证贷款,现在他还不上,银行找我,我该怎么办?

别人拿你房产证贷款,现在还不上,你需要替他还钱。如果你还不上,银行有权利申请法院冻结个人的房屋,并将抵押房屋拍卖来偿还贷款。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扩展资料
掌握相关法律条文,有益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知识:
《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房产证借给他人被抵押贷款,至今未还怎么办?

房产证借给他人被抵押贷款,至今未还可以协商或者提起法律诉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能构成侵占财产罪,情节轻微会被处以罚金或者拘留,情节严重会被处以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侵占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我用房产证抵押为别人担保了一笔代款,别人现在无力偿还怎么办?

用房产证抵押为别人担保,无力偿还会被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法院判决后拒不还款,那么会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冻结扣押。如果被执行人财物不够还清欠款,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够的部分会从担保人财产里扣除,如果还不够会对抵押房产进行查封拍卖。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执行的需要,可以向银行调查当事人开户情况,而银行有协助法院调查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协助调查的,法院可予以民事制裁。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因此,被告人如果无力偿还,会被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