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代办公积金怎么提取呢?亲....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12-21 17:14:56

住房公积金 杭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杭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是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关于杭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杭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 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 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 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5. 送达,收到提取成功的短信。

二、杭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三、杭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身份证
四、杭州市公积金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四条(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现在城市里面租房的人群是非常多的,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办理在租房的时候来提取,减轻年轻人的经济负担。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相关的业务咨询。

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律师解答

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杭州住房公积金的公众号进行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杭州住房公积金如何取出

法律分析:
杭州江干区公积金提取包括购房提取、建造翻建提取、租赁自住房提取、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利息提取、失业提取、出境提取等。现场提取:携带《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材料到江干区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网上提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杭州市按系统步骤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最近很多朋友咨询关于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的问题,今天的这篇经验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1住房消费提取: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销户提取: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死亡。

4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13757177130,办事程序:住房公积金网,职工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要盖章),提供相关材料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

6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中心审核同意后,职工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

杭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职工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存单”。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职工或代理人凭当日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此种提取方式仅限“市民之家”窗口办理。
2.职工以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卡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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