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断房能申请住房补贴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1-18 08:15:23

有房能申请住房补贴吗

法律分析:通常不可以,不再享受住房补贴。

一、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在职、在编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二、下列工资计入基本工资:

1、公安干警警衔津贴;

2、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

三、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执行初期工资)的无房职工,以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执行初期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计发住房补贴的基数,其中学徒期、熟练期计发住房补贴的工资为临时工资与奖金或津贴参考额之和。

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按明确的待遇确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其中属于无房的,按其现执行的基本工资计发住房补贴。

五、事业单位同时具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职工,或同时具有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职工,按其现执行基本工资的职务(或岗位)确定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其中属于无房的,按其现执行的基本工资计发住房补贴。

六、无房职工读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期间计算连续工龄的,其读研究生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其上学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计发。职工上学前不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比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基本工资确定。

七、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按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当年与参加工作当年之差确定(如职工1990年参加工作,1995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995-1990年);1993年以前已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按职工第一次购房当年与参加工作当年之差确定。

法律依据:《住房补贴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为木公司服务在职的且和公司签订了劳动 合同, 家住离公司20公里以外的且在天台县城关 租房的在职员工。总经理等公司已提供住 宿的高层领导不适用于此规定。

第三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 平的原则,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员工应享有的住房面 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租房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可以,大部分公司外出租房都有住房补贴的。 形式是一个月一发,和工资同时发放。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申请的条件如下:
1、具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
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
3、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4、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并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出售。
一、住房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
4、现住房有关材料;
5、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应证明。
二、以下人员可以得到住房补贴的待遇:
1、要申请住房补贴的人才会得到住房补贴的待遇,所以需要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家庭人群住房低于政府政策标准的人;
3、没有申请过优惠住房,且满足申请住房补贴的家庭;
4、家庭困难且满足国家要求的情况下。
总的来说,申请住房补贴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得到住房补贴的待遇,申请住房补贴的申请书内容也比较重要,如果不通过,还需要再次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1、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申请住房补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
3、代理人办理;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住房补贴申请方法如下:
1、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到街道办事处领取区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3、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到户籍所在区委办申领租房补贴;
5、到户籍所在区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申请租房补贴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包含7.5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且床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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