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该不该著名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1-26 08:15:14

男友婚前借的首付买房,婚后一起还首付和房贷的话房子应该写上我的名字吗?

从法律上说,房屋上的人的名字是书面的,房屋的处置权和所有权属于该人。该财产是该男子的婚前财产。即使您已婚,此财产仍然是他的个人财产。在后期,您的婚姻由于各种原因而破裂。分割家庭财产后,该财产将不属于您。这是事实。但是,尽管该财产是另一方,但由于您确实为其提供资金,因此在财产清算的后期,您还应享有相应付款比例的份额。此外,婚后,如果夫妻共同共同偿还贷款,生活并在婚后偿还贷款,这也应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此财产将不属于该男子专有。



例如:财产价值为100万,男人在结婚前偿还200,000,女人从男人那里借取100,000,写上男人的名字,夫妻在结婚后偿还贷款,直到抵押完全还清为止;并且男人和女人离婚。男子占有的财产份额可以是结婚前的30%+结婚后的35%,即65%;女方可占35%(婚后),而男方欠女方1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男性为20%+ 35%,女性为55%;女性10%+ 35%,或55%。也可以是男人一方的100%,同时欠女人100,000和利息。关键之一是,要以什么名字将10万美元的女性工资支付给男性。如果是贷款,则只需要偿还。如果是首都,则女性拥有10%。

第二个关键是逾期抵押是否是夫妻双方的还款。最坏的情况是该名男子的逾期还款,但可以证明,该名男子的全部还款是为他的婚前财产或其父母,简而言之,是非婚夫妇在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因此财产的全部份额是男人的,因为女人没有捐款。 “谁投资谁受益”一直都是这样。经过分析,如果您不要求名字(这实际上是没有必要的,并且在添加了名字之后该名男子将受到照顾,并且也可能通过某种方式逃避您的名字),以下是我的建议:记账。请不要直接给男朋友现金,而要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钱转给男朋友,并做一些记录,例如“借用抵押”和“一起归还抵押”。一起偿还贷款。


婚后偿还贷款时,最好有一个夫妻“普通帐户”,从“普通帐户”中提取每月的住房供应。结婚后,您还必须拥有自己的固定收入来源。不要仅仅依靠对方,也不要失去赚钱的能力。如果执行上述操作,您至少可以获得男友房屋的35%份额(在偿还贷款的前提下)。虽然数量不多,但不会被欺骗,即使您遇到这个败类的人,也可以在将来卷土重来。以下是我个人的看法,不一定:近年来妇女的地位迅速上升,但我始终认为,只有真正实现经济独立,我们才能在精神上独立,人格独立,真正与男子平等。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俩人还贷。房产证上该不该加女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是可以加女方名字的,但前提是贷款必须要还清,办理两证才能加名。 夫妻加名,婚前婚后各不同。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事项:如果是之前签订购房合同时没有写上两人的名字,之后办理两证的时候不能加名,需要在办理两证后,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购房合同的名字和房产证的名字是一致的。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

婚前购房男方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本上写男方名字和写俩人名字有什么区别

婚前购房男方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本上写男方名字和写男女双方名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离婚时该房屋所有权归属上。

第一种情况是,房本上只写男方名字,则离婚时,房产归属由双方协议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给男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给与女方补偿。

第二种情况是,房本上写男女双方名字,则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作出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给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款进行分割。

扩展资料: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房产归属的规定: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男方婚前买了一套房,婚后一直在还贷,此套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男方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婚后一直在还贷款几套房子,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男方只能证明这套房子是在没有结婚之前购买的,但是在婚后男方所挣的每一分钱,夫妻两个人挣的任何一笔钱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男方所挣的钱都用于还房贷,妻子挣的钱都用于生活开销,即使妻子没有承担还房贷,但是男方所挣的钱就算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且应该考虑一下男方所购买的这样的一套房子,在房产证上是否添加了妻子的名字。

如果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也考虑写有妻子的名字,那么这样的一套房子本身就属于两个人共同拥有的。也应该考虑一下女方在买房子时是否给男方承担了相应的首付款,如果女方也掏了一部分的钱,房产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本身就是很正常的事。但如果是女方单独要求男方要添加上女方的名字,彼此也会因为房产证上究竟写谁的名字而产生分歧。因为男方会觉得房子是自己掏钱购买的,认为和妻子没有任何的关系。

由于房子是分期按揭购买的,彼此每个月还需要不停的偿还月供,这对于年轻人就能够意识到,婚内所挣的每一笔钱都应该由两个人一起去支配。不能因为男方自己购买了房子,考虑频繁的还房贷,就不愿意把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交由给妻子。这样会直接伤害到了夫妻的感情,不管两人是否会有离婚的想法,但前提是一定要抱着好好生活下去的念头在一起。

如果房子是全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即使夫妻两个人在离了婚后,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和妻子才算是没有关系。因为一次性购买的房款都是由男方去进行支出的,而且男方也能拿出自己购房款的证明。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也会考虑一下彼此的感情如何,会想着是否要争取这套房子的分配权。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房产证可以写两人名字吗?婚后两人共同还贷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当然可以。
婚前男女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房产证可以选择写两人名字也可以选择写一个人的名字,这都是男女双方可以进行自主选择的。选择写两个人的名字就当相当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后面临离婚危机的时候可以平均分配,如果男女首付的出资比例不一样,后续可能也会面临一些产权纠纷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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