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两个人的名字,卖房时只有一个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包括:(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让配偶出具委托书,委托全权办理房产交易,即为有效:如果房产证上注明是“个人所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法律上将是有效的;如果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从法律上讲,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配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如果买方不知道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买方属于善意购买,配偶无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房子是夫妻共有的,卖房子时就一个人签字了,合同有效吗?如果不想卖掉,是否要履行合同的双倍违约金?
如果产证上就一人名字,那此人签的合同没有效的,如果反悔,同样要支付双倍违约金。 当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时,法院就会认定买方是知道该房屋是被共同拥有的,这时如果没有任何授权委托书的话,买方的风险就会很大:明知道房子不是一个人的,却只与他签了合同,尽管合同是有效的,但过户房屋的行为却是无效的。两人共同出资买房只有一方名字,两人私下签订房屋产权共有协议是否和在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一样有效呢?
两人共同出资买房私下签订共有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再去公证了,就更具有法律效力了。个人签订的房产分割协议,属个人行为,签订后都应协议执行,只要都签了字还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分析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口头协议一律无效,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所以,签订房屋产权共有协议就相当于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