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怎么预约办理
现在很多单位都帮职工交了住房公积金,大家对住房公积金也有一定的了解。我们有可能需要办理贷款的业务,或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办理这些业务之前,我们可以通过预约,就能够办理成功。那么如何预约?在办理的时候,有什么样的流程?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去讨论相关的问题。一、如何预约办理公积金
现在毕竟是网络时代,我们可以通过手机进行预约,直接通过微信预约公积金前台办理业务,具体的流程如下。1、打开手机点击微信,登录成功之后点击下方有个“我”菜单,找到钱包,在我的钱包窗口之中,找到城市服务菜单选项并点击,在弹出的窗口之中找到五险一金菜单栏,最后找到公积金。
2、在城市窗口之中,找到公积金业务的办理,同时在上面有一个前台预约的服务。有账户合并预约,部分提前还贷,提前结清还贷,提取公积金,这些业务都可以进行预约。3、选择登录的方式,登录公积金中心系统进行办理,可以通过公积金账号直接登录。然后再选择公积金办理的银行,以及具体的支行,选择办理的时间段。4、之后就能够查询到你预约的详细情况。
二、办理预约业务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1、一般办理预约的时间是10天之内,你可以提前10天进行预约。2、注意提示可预约的人数。如果可预约人数为0,那么就需要你另外选择恰当的时间和网点。
3、进行预约的时候,需要详细写一下受理的银行,包括它的网点名称,要细分到具体地址以及具体的支行,同时要留下你的个人联系电话。三、通过网站提前预约有什么好处
最大的好处就能够节省我们办理的时间,如果不进行预约,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就比较繁忙,可能排了很长时间的队,都轮不到你办理业务。有了预约的服务,能够减少我们的等待时间,提高办事的效率。公积金预约怎么预约
公积金预约的具体流程如下:
1、打开当地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3、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4、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以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其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预约怎么预约
法律分析:网上预约:
打开当地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办理业务预约业务:
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已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每日共6个预约时段)。
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须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业务,预约时应选择发卡银行中的一家网点。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提前预约吗?怎么预约
不需要提前预约,可以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金管理中心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
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