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要录像吗?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2-16 11:24:27

老人立房产遗嘱时见证人在场还需要录像吗?

不需要 。自书遗嘱不用录像没关系,但有录像肯定也是一层保障。 立遗嘱没有证人需要看是什么遗嘱。若为自书遗嘱,有无见证人均有效,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但是,如果是代书遗嘱或录音录像等遗嘱,就应该有见证人。 相关法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视频记录吗?

放弃继承权公证不需要视频记录。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关于遗产公证问题

你以上理解基本正确,要办理如下公证事项: 1、你爷爷、奶奶及你母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2、对你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公证(公证处会把上面提到的放弃和本条的继承权合二为一); 3、你母亲就其所有的房产部分赠与给你,办理赠与协议书公证; 4、办理你与母亲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该公证书用于免所得税20%(受赠缴20%所得税)。 费用方面这省不省是回事,问题是你要想达到过户给你一人的目的,只能用这种方式,费用当然比买卖的要低点。 预先准备如下材料: 1、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一般是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2、你父亲的亲属关系证明,要涉及全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健在与过世的继承人。由你父亲生前单位开具,

房产公证,怎么去公证处公证??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 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 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扩展资料:

房产公证的类型: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

1、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公证

遗嘱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法律分析: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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