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封顶是多少
法律分析:公积金原则上封顶单位和员工缴存比例不能高于12%。
公积金缴纳不是按照档次划分的,而是有缴存基数和缴费比例的区别。国家规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5%-12%,公积金的最高档次为:职工和原单位的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合计最高缴存比例为24%。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缴存公积金的上限主要是按照最高年工资基数的3倍乘12%的方法计算的,其中12%是最高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从一开始就是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只要职工仍在企业一天,公司就有义务为其缴存公积金,因为每个城市地区,每家不同的企业,其公积金缴纳比例都不尽相同。
月最高与月最低公积金缴存额视地区平均工资水平决定,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额可达3600元,公司和个人各自缴存1800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26元,公司和个人各缴纳58元。据悉,对于公司为个人或个人自行缴纳公积金的比例超过12%,超出的部分将需按规定缴纳个税。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就是你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例如本人月平均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3%,那么你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3元。它和本人月平均基数和应缴系数都有关系,平均工资额和系数的增加或减少,应缴公积金的数额都会相应变化。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桂林公积金贷款额度
目前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按贷款职工(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5倍加上从贷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的0.5倍(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计算。
即: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双方及共有人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3.5+从贷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0.5
申请条件:
1、贷款申请人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这是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因桂林政策性限制,公积金贷款只能允许贷两套房,若上一套房未还清贷款,则不能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贷款申请人需要具有信用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提供认可形式:申请人可以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方式,比如抵押形式,具体要结合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还款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确定。四个条件计算的最小值为贷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022年桂林公积金缴存基数档位、标准一览
2022年桂林公积金缴存基数档位、标准一览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 缴存基数
(一)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按要求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一年度的3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桂林市2020年度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8269元,确定2021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567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的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确定2021年本市城区住房公积金下限为1810元;市辖各县、县级市、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二、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2021年度本市单位和个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348元,合计为4696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的桂林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本市城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下限各位91元,合计182元;市辖各县、县级市、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4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72元,合计为144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72元,合计为144元。
(三)单位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