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可以委托人全权代理吗
法律主观:
卖房子的时候,出卖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房屋过户手续 的,出卖人需要向被委托人出具授权的委托书。《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权利人(申请人)可以 委托代理人 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第十三条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 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 房地产转让 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房屋买卖可以全权委托中介吗?
房屋买卖可以全权委托中介,但是在合同中一定要就自己的权利义务约定好,避免权益受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房子过户可以委托别人全权代理吗
房屋过户是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的。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
房子过户是可以委托别人全权代理的,委托他人代办房子过户,需要提前办理委托公证书,办理委托公证书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有土地证,也需提供土地证复印件);
2、房产人身份证原件(房产夫妻共有,还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签好《授权委托书》到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他人代理房屋买卖过户《授权委托书》公证;
房屋过户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房屋过户卖方可以委托买方全权办理过户手续吗?
不可以,必须要双方共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卖方不在本地,卖方需要出具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可以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需要本人身份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扩展资料:
房屋买卖委托的注意事项
一、房屋买卖委托书
1、房产买卖过户委托书是指受托人依据公证机关出示的房产委托公证书,即可以房产权人的名义顺利地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事务或实施与该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2、房产委托书经过由公证机关的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无效委托或假委托等现象的发生,并防止因为委托代理权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因此,有关的部门为了保障房产权人的利益,坚决要房产委托书经过合法的公证,才认可它的法律效力。
二、房屋买卖委托的注意事项
1、委托时间不宜过长
办理房产买卖委托时,你应该注意委托时间不宜过长,尤其是当你委托的人是中介的时候。如果你委托他人帮你办理贷款事宜,并且委托时间很长,那么受托人就有可能会利用这笔贷款和这段时间来赚取个人利益,你的权益也就受到了侵害。
所以,一定要注意控制委托时间,如果在委托时间内没有办理完手续,可以再次办理委托。
2、委托权利不宜过大
委托权利不宜过大的意思就是不要给受托人赋予过多的权利,比如收受房款,签订合同等事宜,好还是自己亲自办理,以免受托人从中抽取钱款,或者是直接携款逃跑等。
你应该在在清楚交易流程的基础上,给予受托人一些必要的授权,而不是将全部的权利都赋予给受托人,否则就可能会被受托人滥用。
以上内容主要是讲述了房屋买卖委托书是什么,以及需要注意哪些的相关知识内容,我们的委托书公证后,才能够有效地预防没有效果地委托或者是假委托的情况,对我们的生活起到不小的作用,希望上面的问题能够帮助你,如果还有不解的,可以到专业的部门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房子过户可以委托别人全权代理吗
可以。房屋过户是可以委托别人办理的,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