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拆了地皮还属于我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3-26 11:24:47

老房子拆了地皮还属于我吗

法律分析:不是。

第1个问题就是农村的房屋征地拆迁,宅基地要归谁所有。现在农村也在逐步的发展,大家遇到房屋征地拆迁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如果国家关于国家的建设需要占用你的地的话,是可以征收的,但是相应的也会给你补助的钱,而这个地也就算是国家的了。

第2个就是农村的违建或者闲置的房屋清理宅基地归谁所有。在2017年国家就已经提出了关于要开展农村的房屋清治工作,主要就是清理农村违建的房屋与闲置或者存在倒塌的房屋。这一类的房屋将会被拆除,而在房屋经过拆除之后,也将要被村里所收回。

第3个就是农民拆除翻建的房屋之后,宅基地归谁所有。现在有很多的农民都会把之前老房子进行拆除,然后重新翻新建造新的房子,这一类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的所有的,而只需让农民朋友们使用。如果没有了相关的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也会被村集体组织所收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老房子拆了然后那个地方地皮就不算自己的了是不是有这种说法?

对呀,老房子拆了之后当然就不属于你的了,但是他一定给你一个说法,是给你房子还是一部分资金补贴。

农村老房子拆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这要看是因为什么拆的。如果是因为拆迁,那么宅基地就不再是自己的了。如果是自己为了重建而自愿拆的,就还是自己的。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

老屋拆了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存在期间,所有权自始至终都归集体所有。个人在根据批准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只是依法享有了使用权,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旧归集体。
其次,如果宅基地是因为国家征地拆迁的,宅基地因为征地而不存在了,宅基地所在的那一块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如果是农村违规建筑,或者闲置房屋清理的,房屋被拆除,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都收归集体所有。农民依申请对老屋进拆除翻新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旧归个人所有,此时的所有权依旧归集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老房子拆了宅基地归谁

将之前的老房子进行拆除,然后进行重新翻建新房,这一类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继续由房子所有权人使用,但是在拆除老房子进行翻建之前一定要先去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房屋建设审批手续,才可进行重新翻建房屋,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的,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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