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需要的手续一般如下:
1、收集与房屋过户有关的材料。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等。
2、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且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符合过户条件的,30日内完成登记。
3、相关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房屋评估:
(1)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1)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2)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
(3)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1)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2)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1)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2)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3)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1)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遗产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书; 继承公证; 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遗产继承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房产作为遗产时,继承房产需要申请过户,具体程序如下:
1、继承人应当到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受益人再到区或者市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
3、受益人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且提交所需材料。
具体来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知,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资料。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