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如果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首先贷款人需要向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初审。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贷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后,审查贷款人的资格、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提出意见。
3、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贷款人通过公积金中心方面的审查后,收到贷款承包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户籍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向承包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4、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人必须按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但办理时产生的费用由贷款人自己承担。
5、等待公积金贷款的放贷。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贷款合同也生效,银行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指定的账户,将贷款收据发送给贷款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贷款条件
现在很多人都想要买一套房子,有一套房子才会有家的感觉。只是现在大部分人无法全款买房,只能选择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快来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扩展资料: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房产抵押、权利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
1、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指不转移您对房产的占有,而将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权利质押担保方式指您或出质人以合法有效的财产权利,如国库券等符合规定的有价证券作担保。
3、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指由第三方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保证资格的法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时;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偿还方式: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1、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2、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
3、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带着合同去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相关登记;
5、申请人带着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