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黄石明珠办事处电话是多少?我想查询住房公积金
员工查询住房公积金可以直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也可以网上查询,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电话为(0714)6369718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杭州东路11
电话:(0714)6369718
网上查询步骤:
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点击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打开住房公积金网站后,按照下面的操作 点击个人业务
输入公积金帐号,密码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处位于黄石市的政府部门。 注册资本:4121万人民币黄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哪里?
在黄石市青少年宫站那附近,有个税务局,旁边就是住房公积金站,很多公交车过的!房管局人工客服电话
黄石市房管局客服电话:0714-6226495。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行业标准、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参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城市配套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项目的统筹、策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
(三)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市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组织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棚户区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编制全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和推进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中住宅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工作。
(五)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装饰装修、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和白蚁防治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审批和从业人员管理。指导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拟订住房资金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住房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监督市本级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资金等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监督房改房超面积净收益、补缴房款,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超面积房款的归集。监督指导住房资金信息化建设、资金统计与分析等工作。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八)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改革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施工许可审批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审批和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十)拟订勘察设计和行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承担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负责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及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十一)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职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二)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职责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统筹职责,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节能减排功能。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办理的地点在当地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可以办理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属单位公积金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1、一般会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