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取的时候是当年只能取当年的吗 有什么政策么?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5-18 11:24:36

公积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不同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也不同: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限制是多久

住房公积金提取没有时间限制,只有限制条件。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以上情形方可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只能是当年12月底之前提取吗?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应当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公积金提取要间隔一年整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间隔一年。按照公积金的提取时间,通常情况下公积金提取一年只能提取一次,第二次提取的时间也要求必须是间隔一年。
提取住房公积金影响以后买房贷款吗
1、公积金提取之后对今后的买房贷款会有一定的影响,因为银行在审核贷款时,会查看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多少,若账户资金少,会直接影响贷款的额度,甚至还可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所以提取公积金必须谨慎。
2、如果公积金没有提取过,但是他人将其公积金提取出来并且使用过,虽然说不是名下的公积金金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间,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金额提取贷款了,所以在购买名下房子的时候是按照第二套房子的房贷进行计算首付的,费用会高一点。
3、要是说在取出来之后,没有没有用过这里面的钱,公积金的金额就会与今后的贷款买房没有任何的直接影响,要是取出来之后用过了,那么是会有直接影响的。虽然取出来未使用的公积金并不影响贷款的次数和贷款的流程,但是会影响贷款的额度,所以建议大家,没有购房前最好不要将公积金取出来。

一年内可以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次数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扩展资料:

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11年4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50%上调至4.7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00%上调至4.20%。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2015年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其中,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35%下调至1.1%,下调0.25%个百分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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