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5-19 11:24:22

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1、准备补办的材料


想要补办房产证首先要准备好补办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要准备好: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已设定他项权利或预告登记的,应出具权利人提供同意办理遗失登记的书面证明原件、刊登《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登记部门提供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申请人确认)。

2、备案查档


在补办房产证之前应该去查一下档,缴纳一定的查档册费用之后,房地局便会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的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另外要带上个人身份证去档案馆查档并复印。


3、登报声明


《房屋遗失声明》准备好之后就进行登刊,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如果没有任何异议的人,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另外,去当地的报社登报遗失声明(从见报之日起30天)。


4、勘丈入册


以上步骤完成之后再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审查


由当地的房产局负责补办手续的初审、复审、审批。


6、发证


在前面几个步骤都完成了之后,就可以补发新证了,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房管局办理大概需要等五个工作日,房屋权证的标准收费是十元一本,权证印花税五元一本。另外由于各地房地局指定的报纸不同,登报的价格可能会有所差别。

补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挂失证明、遗失启示、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申请补办报告、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等。产权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等待出证。
补办房产证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如果你是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的话,一般来是免费的
2、如果你是到报社登报作废房产证的话,那就会统一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样,办理土地证登报作废也会统一收取一定的费用
3、办理新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的,一般来说是10元一本,还有印花税5元。
如何补办房产证?
1、备件申请
你应先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别忘了带上你的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备案查档
在缴纳一定的查档册费后,房产管理局会发出临时收据,并对你提交的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声明
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如果一个月内没有异议的话,你就可以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你向测绘所申请后,他们会对你的房屋进行测绘勘丈和绘图,测绘完毕之后,档案管理部门就会负责将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这时,房管局会对你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复审和审批。
6、缮证发证
如果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的话,在经过缮证、校对后,房管局会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房产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所需资料和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遗失登记;

2、经过查档,房产档案局出具产权证明;

3、登报申明遗失的房产证作废;

4、携带申请书、遗失公告等材料补办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补房产证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申请补办报告;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遗失启示;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托人委托代理登记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并且也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人,那就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并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以及被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应该先到房产局进行补办申请,并开具证件丢失证明。
2.需要到报社登报声明证件的遗失,半年无异议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部门进行房产证的补办。
3.房产部门会上门进行测绘,出具图纸,进行档案登记。
4.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拿到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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