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可以不经过房屋共有人的同意,独自卖房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5-26 11:24:51

产权共有人0,产权人能自由卖房吗

可以,房屋共有人在经过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后有权利卖房;如果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的,没有权利卖掉其共有房产,若与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该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根据2021年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出售不自由:

按照政策,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五年后可按照市场价转让给代持机构,在代持机构放弃购买的情况下才能转让给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所以共有产权没有商品房那样自由的交易,变现能力弱,增值能力弱。

买这种房子本身都是拿来自己住的,但是共有产权房位置往往都很偏僻,一般都没有地铁,公交也是半小时一趟的那种,上下班非常的不方便,也使得很多人放弃购买共有产权房的原因。

房屋买卖需要居住权人同意吗

产权人可以不经过居住权人同意私自卖房。因为房产属于产权人的,产权人有权处理自己的房产,任何时候,任何方式,但产权人发生变动后不影响居住权人的合法利益。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一、退房产税的办理流程:
1、开具发票。签定购房合同并分期支付房款的,需要要求房产商分期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进而确定购房日期。
2、携带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办理人凭购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发票到财务部申请开具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缴款书并妥善保存原件和复印件,待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产权证若抵押在银行,请去银行开具有关证明并提供在发证日期页和共有人页加盖红公章的产证复印件。
3、在有效期内办理退税手续。办理人必须在产权证发证日期后的六个月办理登记(期间遇四月份退税则顺延一个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房屋买卖需要下列手续: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屋共有人不同意,是否可以私自卖房

一般是不可以私自转让共有财产的,但是你这种情况分几种情况考虑: 如果房屋只有一个人名字,但是是多人共有,这个人如果卖了的话(房屋过户),一般情况下,房屋是不能追回的,这个人要对其他共有人承担责任; 如果房屋是多个人名字的话,房子就过户不了,这个人要对买房人承担责任。 总之,买卖合同 有效,但能不能过户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

房屋产权人可以不经过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啊,独自卖房吗

房屋产权人可以不经过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啊,不能独自卖房,须经商量同意后才可以办理。 卖房子要注意的事项: 一、议价: 出售房子时,若有买方意愿出价,一定会杀价。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 二、付订金:若『双方』决定房子了,而买方买下房子,必须先付订金。 三、签约:下订金之后1星期左右,买方必须准备: 1、印章 2、身分证 3、订金收据,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确定买卖销售,并付签约款 四、用印:(签约后7-10天) 买方必须先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印鉴证明,做为买房子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 备注:卖房子需要跟共同拥有人商量协定后再卖。

你好,打听一下,房屋产权证共有情况著名单独所有,这种情况可以独自出售吗?

产权为一人所有,是可以出售的;如果是已婚状态,产权证上虽为一个人的名字,但房屋仍有可能是共同财产,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以免产生经济纠纷!房产证个人独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没有其他所有人。

根据《物权法》的解释:财产的所有形式可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

1、单独所有是指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即一个人单独享有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2、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房产属于登记人所有并不能说明该房子没有其它隐性共有人,如其爱人或其它共同出资人,不一定写在产权证上。

共有产权房与经适房的最大区别是,其用地由划拨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和政府给予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共有产权房将传统划拨土地经适房的有限产权量化为明确的产权比例,从根本上解决了界限不明确等诸多问题,让保障性住房的产权有了准确的法律定位,也让过去经适房退出与市场接轨的问题变得简单明了。

共有产权房执行政府指导价,购房人的出资与房价总额的差价为政府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形成共有产权。共有产权住房上市或退出时,只要购买政府的产权部分或按比例与政府分成即可,并实施5年内原价购买,5至8年加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则按市场评估价购买或按比例分成转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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