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猛备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樱轿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枝颂毁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属政策性贷款,利率较商业性住房贷款低,开办住房公积金转按业务,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同样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和还款方式,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相比能节省不少的利息支出。
商业贷转换成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原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金额; 2.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3.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5.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还款记录良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都有哪些?
商业贷款购房转为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可以办理:一、已经拿到房产证;二、公积金缴存满一年;三、商业贷款还满一年;四、房子在市内。
目前市商转公业务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还款,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所有相关手续;二是由担保公司垫资提前还款,并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借款人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担保公司提出申请,初审通过后,到原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再由担保公司进行复审,签订担保合同,办理相关手续。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条件:
1、所购房产已取得《土地房屋权证》;
2、借款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
3、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借款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5、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若无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应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本市担保机构申请担保。当但前提是要满足国家和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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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客户在当地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连续按时缴存达十二个月(含)以上(有的地区是规定满六个月,具体可咨询经办银行客服),当前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原商业贷款已经还款满一年,且都是按时还款,未曾出现过逾期情况,个人信用良好。
3.之前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名下不存在未偿清的公积金贷款。
4.所购房产已经取得了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5.所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之内。
6.必须由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本人或作为其共同借款人的配偶申请(在若借款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也需要提供相关的征信),并取得原商业贷款经办银行的同意。
商业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原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额度;
2、能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
3、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还款记录良好。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应该注意: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且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
2、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房主、购房合同(仅新建商品房)网备单买受人为同一人。
3、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4、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若小区未在管理中心备案过还需提供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
5、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6、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7、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商业贷款已还本金部分与首付款之和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商业贷款已还本金部分与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