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申请怎么写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7-26 17:14:53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住房公积金怎么写

我是xxx员工,自xx部门就职,为解决住自住住房等相关问题,请公司为我缴纳住房公积金。

本人已明确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企业能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我愿意遵守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我特向人事部及领导提出缴纳公积金的申请,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怎么写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单位或公司给在职职员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每月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可用于购房时使用。那么如何使用的呢?如果想要提前住房公积金的话,提取申请书又该怎么写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怎么写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如下:标题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正文写本人XX(姓名)是XXX(所在单位)职工,身份证XXXXX,现因XXXXXXX(提取的原因,比如离开本单位或预备购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特此申请。申请人单位审核意见(盖章),申请人签名(本人签字),联系电话,申请日期。 住房公积金包含五个方面的涵义 1、对于住房公积金它只在城镇建立,农村是不建

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公积金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工作单位与就职情况;公积金用途、申请提取或申请贷款的事由;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账号,缴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怎么写

在书写住房公积金申请书的时候,手写应该写清楚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并且还要介绍自己所在的城市和工作单位,还要写清楚单位公积金以及个人公积金账号。如果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只要写清楚姓名、工作单位以及账号即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入下: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XX(姓名)于X年X月购买住房一套,位于XXXXXXX(房屋地址)。为购买该房,本人向XX银行借款XX元(借款合同号为:XX),现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XX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补充)

住房公积金:

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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