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贷款的二手房可以买卖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08 08:15:28

刚贷款买的二手房可以再卖掉吗?

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买卖。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以及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贷款中的房子能卖吗

有房贷没还完的房子可以买卖。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屋产权,未经过其他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禁止转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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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贷款的二手房如何交易

有贷款的二手房原则上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因为二手房的贷款还没还清,房子还是抵押在银行的,购房者要出售有贷款的二手房的话,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二手房贷款的问题。比较常见的方法就是用购房人支付的房款偿还剩余贷款,全款的买家最好办,直接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解除房子抵押。如果买房人也需要贷款,就要考虑首付款够不够偿还贷款。
另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讲贷款转移到购房者身上,但是这种方式不是所有银行都支持的,大家也可以详细咨询试一试。这种方式很好理解,就是卖房人跟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借款期限或变更抵押物,把房子剩下的贷款转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想通过其他银行申请房贷,会涉及“跨行转按揭”,随着信贷政策不断收紧,通过转按揭的方法出售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有一定局限性。
【拓展资料】
二手房按揭贷款是指个人在购买售房人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不高于房产实际交易价格与银行认可评估价格孰低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根据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和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申请条件:
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
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
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
5.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
6.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
7.如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8.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
9.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贷款买房可以转卖吗?

如果贷款买房,还未还清贷款的话,那么是可以转卖出去的,具体有几种情况,二手房交易的市民可以提前了解一下:
急需资金可申请,无需担保,申请门槛低,预期年化利率低,放贷速度快,最快当天放款。
1、转按揭
可以说,转按揭是比较简单的方法。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二手房买卖中,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不同银行有不同规定,具体需要大家咨询相关银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 请二手房转按揭业务。
2、用买方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如今的二手房交易中,这是比较常见的方式。当然,这种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原房主已经归还大部分贷款,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
一般来说,购房者能够接受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售房者可以利用购房者的这些首付将剩余的贷款结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上面两种方式都行不通的话,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以结清按揭贷款。
这种方式适用于售房者想要在卖房之前将贷款还清或者是购房者有意但可能会介意贷款未缴清情况下。前提是售房者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向银行申请贷款申。
采用这样的方式,售房者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之后等购房者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可以交易吗?

买卖尚未还清银行贷款的房屋,通常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
1.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
若买方能够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贷款金额较小,买方首付款足以还清的,卖方可申请提前还贷,由买方代为还清剩余贷款,以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使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交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可能在贷款合同中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时间和次数,如卖方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依然难以顺利解除房屋抵押。
2.房贷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由于转按揭办理手续十分复杂,对贷款银行来讲又存在诸多风险,导致许多银行不愿意开展此业务,故使得此种操作模式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3.借款“赎证”
当卖方无力提前还贷,买房也无法一次性支付足够房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第三人借款提前还贷,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称的“赎证”。为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机构会主动向卖方推荐借款人。对此,建议卖方谨慎审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以防止因不能顺利得到借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解除,造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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