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多年后住房拆迁我母亲将房过户给其中一人其它子女知道后可以追要父亲那份房产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09 11:24:50

父亲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要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还要通过其他子女吗

父亲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要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不需要通过其余子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的所有人是母亲,可以随意处置财产,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合法行为,其余子女没有干涉的权利。
法律分析
房屋过户需要明确房屋归属,如果房屋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没有遗嘱,房屋的一半属于遗产,另一方无权单独处分。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健在,那么可以去房产局直接过户给一个子女,这属于法律赋予的权利,其他子女无权利索要。如果房屋所有权属于去世的被继承者,那么所有子女都有该房屋的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抚养协议,按照抚养协议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都没有,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配遗产。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依法享有继承权,正常情况下遗留的房产去世老人有一半份额,这个一半份额由健在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故而其他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所以,如果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那就不属于遗产,私人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并不需要其余子女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亲去世母亲把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生效吗

法律分析:父亲去世后,母亲把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房产是母亲个人财产的,母亲有权将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的,母亲无权处理,应当按照继承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母亲也只能处理自己的那一部分,对于父亲的那一部分,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合法吗?

若是母亲和其他子女或爷爷奶奶没有意见,且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若是其他继承人不同意,那么不可以直接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即便是过户了,其他继承人也可以要回来。 原因如下: 1、父母的房子,属于父和母共有财产,一方去世后,其占有的份额转化成为遗产。若是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那么得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可继承。 2、根据《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法定继承第一位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父亲去世后,遗产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有可继承,均有份额。 3.房产证虽然是父亲的名字,实际上属于所有法定继承人共有财产。那么房产所有权的处分,如过户,

父亲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要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还要通过其他子女吗?

当然要通过其他子女,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但是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每个子女都有份,想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父亲去世了那百分之五十,可以继承过来,但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一个公证,必须母亲和其它子女到现场签订放弃产权书,母亲那百分之五十,因母亲还在世,可以直接签赠予给其中一个子女,,办完这些流程,带上公证书和其它相关证件,和母亲一起去办过户。

父亲去逝了,母亲还在, 房子动迁给谁

一、父亲过世母亲健在房子如何继承
1、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要对房屋进行分割,房产的一半归母亲所有,房产的另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被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没有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父母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1、需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需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需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需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产知识本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