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土地证如何办理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8-20 11:24:59

土地证如何办理

土地证办理如下:
1、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材料经过审核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
土地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3、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比如土地出让合同;
4、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土地证怎么办理

第一步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2、房屋分层分户图。

3、购房发票。

4、办理土地证的图。

第二步缴纳维修基金。

提供资料:

1、填写申报单(现场有)。

2、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契约》1、2、24页复印件。

第三步缴纳契税。

提供资料:

1、《商品房买卖契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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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土地证怎么办理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最重要的证明,有了土地证拥有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土地证办理流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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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怎么办理

一、土地证怎么办理
1、土地证办理方法如下: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土地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土地登记申请;
2、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土地证怎么办理

土地证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要搞清楚取得的房屋是否有国土证,如果有,可以根据国土证,直接向国土部门申请分户;
2、如果没有国土证,要看该房屋是什么情况,比如说该房屋是很早以前的房屋,当时只办理的房产证,而没有办理土地;3、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补办土地证,而且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以便完善土地手续取得土地证;
4、带上相关的证件以及资料,去国土资源局办理即可。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具体如下:
1、土地证只能证明该土地的使用年限,而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属权的;
2、房产证是买房用户购买了房子签订了合同,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缴纳税费取得的证件;
3、土地使用证是用户可以使用土地的凭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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