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是父母的她有居住权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09-04 17:15:01

离婚房子归孩子,谁有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而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夫妻离婚后,协商将房屋赠与子女的,父母对子女房屋享有居住权。
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离婚时房子给孩子的好处:
1、减轻未成年子女将来生活的负担,为其生活添置必要财产。
2、万一将来开征遗产税,可规避税收。
3、可有效避免债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女方可以居住么?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所有经孩子同意女方可以居住,女方在无抚养权的情况下未经孩子同意不可以居住。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谁有居住权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子归孩子,夫妻双方都不享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问题应该是谁可以居住,离婚后谁抚养孩子,是孩子的直接监护人,谁就可以居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房子是男方父母的,男方起诉离婚,女方还能住在男方家吗?

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如果离婚了女方就没有居住权了,所以就不能再住了。另外已经离婚了再住在男方家里也不合适,所以无论如何还是不要继续住下去了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双方有居住权吗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夫妻双方都不享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离婚后房子归孩子的,房子为孩子所有的财产,设立居住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并且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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