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获得预售证的条件是什么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0-02 17:15:14

房产开发商在什么条件下取得预售许可证

法律分析: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规定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的除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4、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条件是什么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如下: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项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房屋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提供预售的房屋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项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性问题;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6、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 7、供水、供电

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房屋预售许可证是政府部门允许售楼单位可以开始销售楼房的重要依据,作为开发商来说,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始进行销售,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1、在开发商向房管局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必须能够出具合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在开发商向房管局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必须能够出具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可以使用该土地的批准文件。 3、在开发商向房管局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必须持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办理预售证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6、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 7、供水、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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