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份我付**买了一套商品房,**近我打算结婚了,房产证上打算写上老公和我的名字,现在有个问题想咨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0-03 17:14:56

结婚前自己一个人买的房子,结婚后房产证上写上夫妻两个的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自己一个人买的房子,结婚后房产证上写上夫妻两个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婚前买房,结婚后房产证上写上夫妻两个的名字的财产判决案例

案件说明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阿军为了息事宁人,维护一个来之不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违心与阿珍到住建局办理了加名手续。

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阿军还提供了住建局存档的权属人为“阿军”个人的房产证和添加阿珍签名的申请书。

对此说法,阿珍却有不同意见。她表示与阿军结婚后,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还做工帮补家用,并帮阿军归还了其个人债务,所以是阿军自愿把套房增加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案件判决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准予原告阿军与被告阿珍离婚,住房归原告阿军所有,并由原告阿军支付房屋价值折款21.5万元给被告阿珍的一审判决。判决后,阿军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2015年5月25日梅州中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维持了一审判决。

二审经办法官表示,在该案中,虽然该套房在双方结婚前的产权登记为阿军个人所有,但在结婚后双方向房管部门申请加名,套房的产权变更登记为阿军、阿珍共同拥有。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婚前买房婚后加配偶名字算自愿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我老公分别按揭了一套房子,现在结婚了,提出要老公那套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可以吗?会产生哪些费用?

可以的,而且对于房产证上夫妻添名的手续也不复杂。需要双方到场,并带上结婚证、原来的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明,填好相应的登记表格就可以了。至于费用,各地可能会有一点差别,主要缴纳登记费、权证印花税等,一般几百元。具体的你可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跟男友准备结婚,男方家买了房子,我想在婚前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给自己点保障,合理么

问这个问题的人好多,不是合理性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有前提,需要女方有智慧的去处理,既不会影响关系 ,也对自己有利; 如果房子是男方依靠自己的能力买的,父母没有金钱上的支持,加上两个人感情深厚,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很好与男方进行沟通的,也比较容易达成; 如果房子是由男方父母全部或者部分支持的,那其实就不太好在婚前提出这个事情,我说的是“不太好” ,这种情况下,男方会觉得女方是贪图男方的房子,有可能影响两个人是否能顺利结婚;如果这个房子以后需要两个人一起共同承担,那也可以在婚后商量加名字; 总得来说,结婚的事情是要大于房子,女方最大的安全感保障感其实来源于自已的不断升值与价值,就算结了婚,也要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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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就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房子的首户款是我付的,按揭是我老公在还,

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也仍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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