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有物业吗?一般是收多少物业费?请各位指教是什么情况?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0-09 17:15:23

安置房要交物业费吗

安置房要交物业费。
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那么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反之不需要缴纳。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安置房其性质跟商品房也没差别,但一般物业费标准会低于同类的商品房,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同,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根据《物业项目服务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只要20%以上按时缴物业费的业主提议解聘,并经过半数以上业主表决通过,业主可炒掉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们欠缴的物业费还得缴清。原物业公司可自行收取,或委托新公司收取。
安置房要交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2020-08-13·10:39:56作者:tanqian来源:楼盘网38482次浏览
文章摘要:·房屋的类型有许多种,其中有安置房、商品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不同的房屋性质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物业费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安置房要交物业费吗?
安置房要交物业费。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那么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反之不需要缴纳。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安置房的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商品房的产权是完整的,但是安置房的产权不一定完整,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商品房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之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但是安置房不一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安置房要交物业管理费吗,国家有何标准

法律分析
安置房物业费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以绍兴市为例,根据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大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大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2022年

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2022年具体如下:

1、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具体比例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已交付给业主的,物业费用自物业交付业主次月开始计收。

2、对未入驻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安置房一般是政府给予的优惠租房,一般是不缴纳物业费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那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什么?接下来由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没有全国性的规定,由各省市自己规定。
为规范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绍市发改价〔2012〕69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对开发区内拆迁安置小区多层、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补贴标准及收缴方式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补贴标准
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0.1元/平方米.月。
上述标准阁楼减半计收(补贴),涉及安置小区中的商品房、营业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自行与业主商定,区镇不予补贴。

二、其它事项
(一)安置户入住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每套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收取350元;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收取250元)。以上费用收取标准及归还方式由物业服务公司在《入住须知》中作具体明确,并与业主签订书面协议。业主自运或未装修的,不得收费。
(二)物业服务公司可在办理交房手续时,向安置户预收一年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0.1元/平方米/月。
(三)区管委会补贴的物业服务费在每年的1月、7月拨付到镇,涉及半年度、年度考核需扣减的,在拨付时扣除。

安置房物业费有国家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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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回迁房等等都是政府对拆迁房住户的补偿性住房,其交易费用要比一般的商品房低不少,其物业管理费用同样同样会比普通商品房住宅低,那安置房物业费国家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安置房物业费国家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对安置房的物业费没有具体的标准,一般是以各地政府规定为准,譬如说绍兴市的安置房物业费就是按三级物业标准来确定的,其多层安置房每个月的物业费用为0.4元/_,不过其区管委会每月补贴0.2元/_、镇政府每月会补贴0.1元/_,也就是每月只收取0.1元/_。而高层安置房物业费高,补贴也多,同样每月收取0.1元/_。
二、安置房物业费由哪些部门来确定
虽然安置房的物业管理费用可以在当地物价局就能查询到,但是它并不是由物价局来确定的,它是在当地房管部门根据安置房开发商、物业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批准的。安置房物业公司及其开发商在相关的物业管理合同中会进行费用的约定。
并且会将约定和申请好的物业费用公示在物业规约中,还会体现在安置房屋销售合同中。之后物业公司才会将其收费标准提交给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收费备案,在取得备案通知书或《收费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安置房物业费国家标准是怎么样的介绍,安置房物业费主要是根据各地政府来规定的,并没有国家标准,因为每个地方的经济、生活水平都是有所差距的,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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