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啊?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0-16 11:25:25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跪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扩展资料: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

用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要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处于正常状态,社保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1、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2、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3、所购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商住房的;




4、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5、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




6、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




公积金贷款用途:




1、用于偿还贷款,即在正常公积金贷款买房中使用已支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首付款和改善性自住住房,如购房所售商品房为二手房,则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2、商业贷款用于偿还贷款,即在正常交易期间与借款人共同发放。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包括: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你好!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想更全面了解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可以先看下这篇文章
公积金是什么?有什么用?看完你就懂了
1.你的公积金一定要连续交满半年或1年以上,这是最最基本的要求。
2.想要申请较高的额度,你自己本身账户余额也不能少。
3.目前在正常缴存状态;
4.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
5.申请人家庭所有房产少于2套;
6.申请人及配偶征信没有不良。
当然,公积金也不是想贷多少就能贷多少的。
像北京这种大城市,最高可以贷120万,而郑州这种,就算以家庭名义贷款,比如夫妻或者父母跟子女一起,最高也只能贷60万。
但具体能贷多少钱,还得另外算。假设30岁的小李在广州上班,每个月交公积金1667,账户余额有6万;
根据广州的计算公式:
可贷款额度 = 公积金账户余额 × 8 + 月缴金额 × 退休前剩余月数:
6 万 × 8 + 1667 × 360 = 108 万。所以小李能贷款108万。
但广州个人最高限额60万,所以小李只能贷到60万。
各地政策不同,贷款前建议拨打当地公积金中心热线12329详细咨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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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a.职工家庭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80%,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

b.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自筹资金不低于建修房所需费用的30%。

对于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拆迁补偿安置金额的差价。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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