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0-27 08:15:49

怎么办理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证?

一、怎么办理 商品房 的 土地使用权 证? 商品房办理土地证前需要先办好房权证,按如下流程办理: 1、 购房 者办好房权证后,携带 身份证 、 房产证 、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 契税 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 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进入审批程序;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二、商品房没有土地证的风险是什么? 没有土地证的房屋,通常称之为 小产权房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小产权房是不能公开上市交易的,意味着买卖 合同的效力 会被否认,进而导致房屋不能过户,期间发生的问题购买者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权利的行使会有诸多障碍。如房屋面临 拆迁 、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或者房屋被损坏,购买者都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三、土地使用权 抵押 登记手续是什么? 1、申请。抵押人和 抵押权 人应当在 抵押合同 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 土地使用证 》或《 集体土地 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综上所述,商品房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人们买到商品房后,要尽快的办相关证件。办土地证需要带上房产证、 房屋买卖合同 等材料,等土地证办下来后,房屋的产权才清晰。在商品房的土地产权证书上面会登记清楚房屋土地年限、土地类型及土地获取的方式等信息。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 商品房 土地使用权 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 身份证 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 房产证 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 土地使用证 》。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土地使用权证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在进行房屋购买的时候,不止需要我们了解其办理的具体细节,同时我们也要明白土地使用权证的重要性。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人可以对土地进行利用,或者根据需求将土地进行简单的转让都是可以的,前提在于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

商品房的土地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一、商品房的土地证怎么办理

  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办理土地证,首先要求开发商提供大土地证,购房者购买该开发商的商品房后,再由开发商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

  二、如何办理土地证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商品房土地证办理流程:

  1.买房之前开发商已经取得该商品房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了,购房者在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带着户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总证的复印件,购房合同和已经缴纳过的契税凭证到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

  2.开发商在建完楼房后,会根据土地总证的面积来分割成小证的数据报给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核实过之后就进行到审批阶段了,5个工作日后可以带身份证到土地局领取土地证。

  商品房没有土地证咋办?

  近日,浙江温州部分房屋20年土地使用证到期的情况刷爆了微信朋友圈,事情引发全民对《国有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土地证)的关注。“我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花了半辈子积蓄购买了商品房的市民,对房子的土地证办理等问题提出了疑问。

  有人担心没土地证权益不受保护

  在不少市民的观念中,有房产证就证明这套房子属于自己;还有的由于开发商图省事,只为小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而未办理城镇住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登记,也就是没有办理土地证。

  家住市区东平巧克力小区的罗先生说,大家都知道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是70年,可70年到期后,需要凭借土地证办理续期手续。万一那时候找不到开发商或者开发商不存在了,而业主手头又没有土地证,这一权利将无法施行。“所以,我当时交了楼很快就去办了土地证。”他说。而市民李小姐入住6年了,仍没有办理过土地证,她显得有点担心。

  对于土地证到期后续期费用问题,有的市民有担忧,也有不少人很淡定。“补钱就补吧,没什么好担心的。”网友“明月”说。“50年后土地证到期,我80岁,这烦心事不一定等得到我参与。”一位网友说。

  惠城区约三分之一商品房业主申请且办理了土地证

  之前购买商品房没有办理土地证,现在想去补办的市民该怎么办理?记者为此采访了市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惠城区商品房登记约44万套,已办理城镇住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登记的约15万套,大约三分之一的商品房业主申请且办理了土地证。不过,随着去年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推进,惠城区范围内从12月31日起,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尚未提交一手商品房分割申请的:不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待以后办理转让、继承时再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2、已提交一手商品房分割申请的:按原有模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

  3、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割的:在存量房(二手房)启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前,仍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随房转让分割登记。

  不必急于更换新版权属证书

  据了解,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6月底力争实现全省各市、县(区、市)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实现“发新停旧”,不再发放各类旧版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土地、房屋、林地、农业、海洋等部门的登记职能整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改变原来多个部门发证的模式。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全部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国家实行“不变不换”的原则,只有不动产发生交易、转让时,才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市民不必急于更换已经依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

  为什么只是在涉及交易、转让时才更新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呢?相关负责人说,并不绝对,因为旧证换新证会涉及市民的费用支出,为了市民的利益,不强求市民一定要将原有的、已经依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更换为不动产登记簿证。

  目前,有部分市民手头上只有房产证明而没有土地证,担心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该负责人说,只要市民所购买的商品房房屋土地来源合法,开发商是依法依规从政府部门取得的开发用地,且业主合法取得了房产证的,没有土地证也不用担心。

办土地证需要什么材料及流程

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资料与流程如下: 申请人应当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买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办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如下: 1、如果购买的是一手商品房,由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证; 2、到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3、填写书面的申请表,并提交办理材料; 4、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土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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