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送面积怎么算?
赠送面积作为开发商的一种销售手段,一般是指把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作为赠送面积赠送给购房者,让购房者有一种“省了钱”的心理。赠送面积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全送(例如飘窗),购房者无需支付费用,有使用的权利,但不计在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中。另一种是半送(例如空中花园),业主需要支付一半的费用,相应的房产证也只有一半的面积。对于没有付钱的赠送面积,一般是不算在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中的。 以下几类不计入建筑面积: ①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②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③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④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我准备卖一套二手房,他们那个赠送面积算不算在房产证内的
赠送面积一般是不算在房产证内,赠送面积一般是书房、阳台、飘窗和可变空间 还有入户花园等。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范》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国家规定赠送面积能写入合同中吗
国家规定赠送面积不能写入合同中。
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飘窗、露台、错层、地下室等。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是赚到了,殊不知,这些赠送面积,有的本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
违建面积部分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侵犯共有面积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很多人都以为赠送面积是开发商送的,但其实有些面积在法律上就是你的,例如地下室净高低于2.1米的不算面积,阁楼净高不满2.1米的也不算面积,落地飘窗低于2.1米的不算面积,凸窗不落地的不算面积,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只算一般面积等。
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阳台、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户外私享花园等,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空间本来就属于业主共有,而非开发商所有。因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即便开发商赠送,在其他业主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将可能被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