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证更名,对方拒绝一同办理手续,怎么办?好办理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4-12-03 17:14:52

经法院判决的房屋,对方始终不配合过户,该怎么办

经法院判决的房屋,对方始终不配合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会直接裁定予以办理过户手续。已有生效判决要求一方按时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若对方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的办法具体如下: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夫妻房产公证给妻子后丈夫不肯过户怎么办?

夫妻房产公证给妻子后,丈夫不肯过户,作为妻子也不能逼得太急,更不要把房产看的比家庭重要。婚姻家庭要以感情为主,一个房产在感情面前无足轻重,不要把房子看得比老公还重要。

对待房产要冷静下来思考,即使房产过户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丈夫不肯过户,你就不要斤斤计较,把每天日子过好远比房产过户价值更高。

房产证没下来,改名怎么办?好办理吗

如果尚未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的,这时改名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的变更登记,仅相当于将未备案的合同变更一下当事人,只需要经过合同另一方同意,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就行。如果已经完成了合同网签备案,这时改名不仅需要合同另一方同意,还需要将房管部门的备案登记撤销,撤销后再将新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其程序相对麻烦。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是按揭买房,且已经办理了银行贷款及抵押手续的,这时除了变更购房合同名字之外还要与贷款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如果银行尚未放款且银行同意的话,双方解除抵押协议便可。如果银行已经将贷款发放,则经过银行同意后,需要以贷款人的名义将贷款全部偿还后才可解除。因此,律师提醒大家,大家在买房前一定要考虑清楚,买房改名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是相当麻烦,而且会浪费大家大量的时间以及金钱。

房产证没下来,改名怎么办?好办理吗

房产证没下来,想改名是可以的,可以带上各种需要的证件,房产证原来的名字的人和需要改的名字的本人去房产局办理手续就可以了,程序跟过户差不多,不难办理,但是需要花手续费。

房产证更名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房产证更名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那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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