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积金中心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去公积金中心提取需要三种资料: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的,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3)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的,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一、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三、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按揭贷款
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五、一次性付款买房
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的整数。
不同的房屋提取公积金时候准备的材料也有不同,建议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办理办理。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怎么提取和提取公积金要什么材料的相关介绍,大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候要注意一下办理的流程和方法。
公积金提取流程是: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榷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力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
3、《预购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缴款凭据、契税完税证或免交(不交)契税通知书。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要提供最近半年的还贷证明。
6、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的,要提供结婚证。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真伪的复印件。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