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分户办理流程
房产证的办理是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房产证的办理也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对于房产证的办理也是必要的,因为房产证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是需要用到的证据。下面就由我为大家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房产证分户的流程有哪些
1)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房产证分户怎么办理
房产证为总证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测绘,计算具体的分摊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然后单独做证,只是分割办证,费用只有测绘费,工本费,没有税费。简单的说分户产权证就是每套房子的房产证。
申请办理产权证可选择三种方式
一是购房人委托开发商办理分户产权,由开发商一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二是开发商委托购房人办理分户产权,即市民自己办理,由购房人自行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三是开发商和购房人共同委托第三人办理分户产权,由受委托人一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分户条件如下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
房产证的分割手续怎么办
房产证分割手续的办理需要产权人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规划部门同意分割证明、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及分割协议书等资料,房产管理部门核验通过办理分割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