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怎样继承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5-18 11:29:38

房产如何继承

房产继承的具体步骤为:1、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2、领取公证书。3、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4、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即可完成房产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等公证事项。

怎么继承房产

继承房产的流程,包括以下这几个方面:
1、评估。首先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子的市值进行评估。
2、公证。申请人要到房屋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并领取继承公证书。
3、测绘。申请人要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手续,也可以是转绘手续,从而取得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之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需带上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的手续。
房产证的办理流程包括: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六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房产是怎么继承

房产继承需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房屋继承要区分房屋所有权,确认房屋是否为继承人一人所有,如果房屋为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等,则对房屋的继承只能针对被继承人所享有的房屋份额进行继承。房屋继承要确定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则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未留遗嘱,则依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
有遗嘱的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房产证原件;
3、被继承人单位开具的履历表可以证明与继承人的关系;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怎样继承房产

法律分析
房屋评估(要进行对房屋的市值评估);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相关资料并递交,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如果在房屋继承的过程中,涉及到其他问题还需要递交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房产如何继承给子女

一、房产如何继承给子女
1、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
(1)以继承的方式过户,是成本最低,但手续相对繁多的一种方式,且这种过户方式在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
(2)采用赠与的方式过户,简单便捷。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
(3)用买卖的方式过户,是最直接干脆,不留麻烦的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过户的利弊
1、继承优势: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
劣势:
(1)采用过户房产,继承人需要办理各种证明,期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继承人日后出售此房时,将被征收20%个税。如果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
2、赠与优势:房屋产权人可以自主进行选择,把房屋赠与任何一人;劣势:受赠人出售此房时,将被征收20%个税。如果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
3、买卖优势:最常见的过户方式,无需太多繁琐的手续,操作便捷,安全省心;劣势:买卖过户,需缴纳较多的税费,造成额外的经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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