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能过户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5-18 17:22:11

小产权房房产能过户吗

小产权房房产不能过户。根据法律规定,过户必须有房产证。而小产权房的房主是没有合法的房产证的,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转让、置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小产权房可以过户吗

法律主观:

小产权房不能过户,过户需要提供房产证等有效证明,而小产权房不具备房产证。小产权房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属于合法建筑的可以进行房产证办理的,才可以进行过户。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小产权房可以过户吗

因为小产权房不用缴纳相关的税费,所以价格也低于市场价格,但是由于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在后续中也会造成纠纷,给买房者造成了影响,那么小产权房能够购买的吗?小产权房可以过户吗?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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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由村集体组织或是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自行建造的房屋,一般是由先镇政府颁发的房产证,这并不是种法律概念,而是人们日常俗称的。

二、小产权房可以过户吗

(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房产证,所以购买了这类房屋不能备案,所以不能登记、也不能过户;

(2)小产权房只能向集体内成员进行转让出售,而不能向其他人进行销售的;

(3)因为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意为购买人不是合法产权人,在今后的冲突中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

(1)小产权房缺少五证,不能办理房产证,无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2)小产权房的质量不能得到保障,因为是集体建造的,可能会存在安全的隐患,房屋的质量也没有相关部门的监管;

(3)小产权房因为没有产权证所以不能进行抵押,上市的转卖;对于想要贷款的居民,也不能拿该房子进行抵押;

(4)如果小产权房由于国家需要进行拆除,拆迁时不能得到才签的补助。

买的小产权房屋能过户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一、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二、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希望能帮到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小产权房能够过户吗

小产权房不能过户。因为这种房子并没有的相关的许可证,房管局不会对小产权房进行备案,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可以过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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