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开始征收了吗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6-01 17:15:31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什么?

新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

其中重庆、上海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除了这六个城市外,在2018年明确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广州、天津、苏州、杭州、南京等地也成为试点。

征收房产税注意事项:

1、人均面积作为征税的衡量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为标准,超过了平均居住面积,就得缴纳房产税,人均房屋使用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可实行累进税率制度,另外,要规定相应的减免制度。

2、房产税应该有合理的用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所征收的房产税应该用于当地教育条件的改善、社区设施的改进或道路、桥梁的改造等等,这样有利于房产税的征收,防止逃避税收的现象,同时,也能通过税收来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

3、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子,明显具有投机性色彩,故而可以提高房产税的税率,这样,能有效避免房产投机。

4、将该税种划归为地方税种,一方面比较符合历史习惯和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可以激发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进行房价控制,有利于房价的稳定。

2021年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什么?

2021年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如下: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其中重庆、上海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

根据房地产税试点安排,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

古代的房产税:

对房屋征税,我国自古有之。周期的“廛布”,唐朝的间架税,清朝初期的“市廛输钞”、“计檩输钞”,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房捐”等,都是对房屋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同年6月,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新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哪六个?

新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

其中重庆、上海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除了这六个城市外,在2018年明确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广州、天津、苏州、杭州、南京等地也成为试点。

注: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税法规定,房产税如何计算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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