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过户!

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知识 来源:威海房产网时间:2023-06-25 08:15:31

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土地证过户办理流程如下:
1、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过户登记;
2、提交过户申请书等申请材料;
3、审核后,原土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核发土地证。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如果符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并且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是私下建设,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且占用农村耕地的,政府是有权收回土地并处罚的。
办理土地证过户材料: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3.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需要明确的是,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是绑定在一起的,所以在进行土地使得证的过户时,也需要将房产证进行过户。土地使用证的过户程序非常简单,只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更改即可,在进行土地过户的时候,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操作,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实现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对象必须是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契税、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法律分析】:土地证可以过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可知,土地证一般是由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特定土地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文件,是持证人享有该土地相关权利的法律证明,持证人如果要转让土地证,当土地来源是转让时,应当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如果土地是划拨的,就应当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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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过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
企业土地证名称变更需要到政务大厅窗口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办理土地证的更名手续,需要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证,流程如下:
1、办好房权证后,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2、带着测绘图和评估报告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3、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房屋土地证怎么过户

先办好房权证过户,之后双方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测绘、评估,出具测绘图和评估报告; 携带材料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土地证过户办理程序其具体流程如下: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必须由双方共同处理;
3、房屋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移相连,必须提交住宅买卖合同、住宅照片、原土地使用证;
4、土地证遗失或损坏,土地权利人应立即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新发证,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补办新证;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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